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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SINOCES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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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件办理 通关运输 收费项目 施工规定 现场服务 知识产权保护 相关表格下载
 
展馆将在展览现场设立"现场服务中心",为参展商提供以下服务:
 
  1. 现场办理特装修施工许可审批手续;
  2. 水电气申报;
  3. 展具租赁;
  4. 申请上网、开通电话服务;
  5. 申报加班;
  6. 其他布、撤展服务。
 
布展期间现场服务流程指南:
 
  1. 展商根据需要填写“展览服务项目预订申请表”于会前传真至青岛国际会展中心现场服务中心,我们将优先保证预订客户的水电气及展具租赁等服务需求。
  2. 特装布展企业应在进馆施工前先到现场服务中心交纳特装修施工管理费(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三)。
  3. 展商在交纳特装管理费后,可根据需要办理相关用电手续(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二)。会展中心供电电源为220V/380V,50HZ,若有其他用电要求,请自备变压器和变频器。
    (1) 展商布展施工需要临时用电的,可向现场服务中心申请。如果需要电焊机作业的,还须办理动火证等相关手续。
    (2) 展商应根据展会期间展位实际用电负荷,尽早到现场服务中心如实申报,办理手续。未办理手续擅自用电或申报不实的,按实际用电负荷的双倍收费。
    (3) 根据展会安全和组委会要求,特装展位展期用电的开始送电时间一般在开展前一天下午。有特殊要求的展商可以到现场服务中心申请。
    (4) 施工企业一般应自备配电箱,如果没有可以到现场服务中心申请租赁。
  4. 展商需要租赁展览道具,申请用水、用气、电话、上网的,均可到现场服务中心办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一、附二)。
  5. 建议有用水、电、气以及申请电话、上网的展商尽早办理相关手续,以方便工作人员安全布线走管,不影响展位的整洁美观。
  6. 布展期间施工企业需要加班的,请于每天下午15:00前到现场服务中心办理手续(具体加班费收费标准见附三)。
 
"现场服务中心"工作地点:
 
  1. 一号展馆:1号馆东进厅
  2. 二号展馆:2号馆东进厅
  3. 四号展馆:4号馆展厅外走廊东侧

电话:0532-82995699
传真:0532-82995700
电子邮箱:service@qdice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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